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具备法律思维,适宜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外事、外经、外贸管理等部门担任法律事务方面工作,特别适宜在法律服务机构担任律师、公证、金融、保险、外资等法律实务工作,具备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职业化法律人才。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熟悉我国法律及法规,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了解跨学科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现实法律问题,具备较强的实际运用能力。主干学科:法学
免责声明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法学】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由的会员【长春理工大学
】提供,由中招网_中招考生服务平台_非官方报名平台会员【长春理工大学
】自行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本平台(本网站)仅提供展示服务,请谨慎交易,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在本网页可以浏览【法学】有关的信息/图片/价格等及提供
【法学】的商家公司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
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您致电,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中招网_中招考生服务平台_非官方报名平台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