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会计方法与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善于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 5.了解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一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的能力。
【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经济数学、经济法学、统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税法、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电算会计、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审计学。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会计学(会计师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备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品质,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税务筹划等工作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方向培养以会计学为基础,并运用该学科知识和能力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财务管理、经济核算、审计报告和经济活动控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会计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坚持准则的职业素质,熟练运用电算工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2.掌握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基本原理,具有会计从业资质和系统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善于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 4.熟悉会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 5.了解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一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的能力。
【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经济数学、经济法学、统计学原理、管理学原理、税法、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电算会计、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审计学、项目评估、财务报表分析。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