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
为了深化全市中考招生改革工作,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2020〕69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跨市(区)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0〕4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0〕20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审定,现将《渭南市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坚持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落实职普比不低于4:6的要求。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渭南高级中学高中招生计划的申报情况,同时充分考虑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批复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情况,以及初中学校毕业生数量等因素编制下达。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学校总规模计划,包含统招生、特长生、定向生等计划。
三、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本计划下达后,各区县及学校不得随意变更,不得无计划擅自招生。凡违规的县市区及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各普通高中要加强宣传,规范管理,努力完成2020年招生计划。
渭南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