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教育局

   日期:2022-03-25     浏览:86    

渭南市教育局

大荔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同意西北职业学校变更举办者的申请》及大荔县西北职业学校变更举办者申报资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渭南市民办学校变更事项办事指南》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教育局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荔县西北职业学校举办者由张根令变更为大荔春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学校举办者变更后,其他办学审批事项不变。新换发的办学许可证信息附后。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大荔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大荔县西北职业学校日常监管工作。大荔县教育局要督促办学主体对照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逐步完善学校软硬件设施建设,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核定、公示年度招生计划,受理招生简章备案工作,加强学籍管理,引导学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学校相关事项变更后,由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收回原《办学许可证》。学校取得新办学许可证后,应按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此复。

 

渭南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5日

(全文公开)

 

附件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

许可证号:161050131000208

名称:大荔县西北职业学校

地址:大荔县经济开发区

校长:白世昌

举办者:大荔春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学校类型:职业高级中学

办学内容:中等职业教育及技能短训

主管部门:大荔县教育局

有效期:2021年1月至202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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