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核验开学条件。各级各类幼儿园依据《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国卫办疾控函〔2020〕363号)做好开学准备,并向所在县区教体局提出申请;县区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评估,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幼儿园准许开学。
二是坚持自愿返园原则。遵循“家长自愿、按需入园”的原则,由家长自主决定是否送幼儿入园,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幼儿入园。对本学期确定不返园的幼儿,幼儿园应当为其保留学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优化门禁管理流程。各幼儿园要立足实际,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科学制定幼儿接送管理方案,严格门禁管理和晨午检制度,采用设定接送区域、设立多个通道、分班级、分时段错峰出入等办法,防止出现人员聚集等现象。
四是加强防疫指导培训。各县区教体局要主动与卫健部门联系,通过向幼儿园派驻健康指导员、健康副园长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指导。对幼儿园教师、保育员、保安等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并组织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是注重家园协作配合。开学前,幼儿园应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方式,将开学有关要求告知每位幼儿家长,争取家长理解和配合,引导家长做好幼儿健康检测、卫生防护、心理教育等工作。
六是强化幼儿保育管理。各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健康观察,在幼儿入园、午睡后落实专人记录幼儿健康状况,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按标准流程做好疫情防控和幼儿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