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你局《关于渭南西北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申请设立教学点的请示》、渭南西北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富平设立职业高级中学教学点的资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6〕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探索我市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跨县域辐射带动引领试点工作,兼顾考虑到该试点场地现有教育资源目前达不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文件要求,适合走分阶段设点建校发展之路,故同意渭南西北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与富平蓝光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在富平县频阳大道南段西侧设立职业高级中学教学点。
二、职业高级中学教学点设立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教学点在存续期间不颁发办学许可证,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办学内容、招生、收费、财务、教育、安全等方面接受渭南西北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统一管理,涉及教学点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均由渭南西北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希望渭南西北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加强对新设教学点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育质量。同时,办学主体要积极按设计规划方案稳步推进教学点设校工程建设,工程竣工并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应按学校设立审批流程,依法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办理相应行政许可事项。
三、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要做好对渭南西北新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日常监管工作,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核定、公示年度招生计划,受理招生简章备案工作,加强学籍管理,引导学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此复。
渭南市教育局
2021年1月4日
(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