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 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19     浏览:41    

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 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部署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陕教明电〔2020〕2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现就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6月8日(星期一)起,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以开学,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学时间由学校根据开学准备情况自行确定。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开学核验工作。各级各类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依据《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做好开学准备,并向所在区县教科体局提出申请,市特殊教育学校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各区县教科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评估,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幼儿园准许开学。

(二)实行错峰错时入园(校)。按照"一园(校)一策"原则,实行分学段、分批次、分时段错峰错时入园(校)离园(校)。

(三)坚持自愿返园(校)原则。家长自主决定是否送幼儿(学生)返园(校)。对本学期确定不返园幼儿,幼儿园应当为其保留学籍,不强制幼儿入园,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加强防疫指导培训。各区县教科体局要会同卫健、疾控部门开展对教职工的全员培训。严格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做好师幼(生)健康监测、人员培训、消毒消杀、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原有对全体教职员工培训的基础上进行再培训。

(五)注重家园(校)协作配合。开学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应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方式,将开学有关要求告知每位幼儿(学生)家长,争取家长理解和配合,引导家长做好幼儿(学生)健康检测、卫生防护、心理教育等工作。

(六)强化健康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幼儿(学生)健康观察,在幼儿(学生)入园(校)、午睡(夜间休息)后落实专人记录幼儿(学生)健康状况,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按标准流程做好疫情防控和幼儿(学生)管理等工作。


铜川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网络编辑:郭玲玲
信息审核:李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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