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科体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新区分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教监管厅〔2021〕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陕教民办〔2021〕4号)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全面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管理
结合学科类与非学科类分类管理要求,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民政、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专班,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逐一进行检查评估。符合安全、防疫以及培训机构管理规定的,准予恢复线下培训。
关于现有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已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训机构,根据“双减”文件规定,相应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培训活动。
关于现有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已登记营业执照的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需要注销营利性机构主体,或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后继续依法从事其他培训活动。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重新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训机构。学前、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后,各区县要逐一进行检查评估,符合安全、防疫以及培训机构管理规定的,准予恢复线下培训。
二、规范办学管理
(一)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消防安全出口、安全应急预案及演练等。设施设备及安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恢复培训活动。
(二)防疫管理。重点检查培训场所通风排风情况,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定期消毒等防疫要求落实情况。教室密闭无窗,从业人员未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以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不得恢复培训活动。
(三)作息时间。重点检查培训机构作息时间安排表,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作息时间安排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恢复培训活动。
(四)课程教材。培训课程、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未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恢复培训活动。严禁使用境外课程,严禁使用盗版及非法教材教辅资料。学科类培训严禁超前超纲教学。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素质拓展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五)资质资格。培训机构必须具备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聘请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机构资质、人员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恢复培训活动。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六)公示公开。机构资质(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教师资格(包括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编号等)、收退费标准(包括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培训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时间、价格等)、聘用外籍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来华工作许可证件编号),应在机构办学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未按规定公示公开的,不得恢复培训活动。
(七)广告管控。培训机构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违反广告管控规定的,不得恢复培训活动。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以上七项是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基本政策要求,各区县务必严格遵照落实,不符合上述政策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恢复线下培训活动。
(二)强化组织管理实施。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相关审批机关要做好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注册登记和原有营利性培训机构变更、注销工作。
(三)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公安、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全面整治突出问题。对无证办学、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培训机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积极宣传中省有关精神及政策要求,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培训机构作用,树立正确成才观、教育观,正确认识“不要输在起跑线上”等误导性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的影响,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稳定社会预期。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对各区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铜川市教育局 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9月18日
网络编辑:寇颖颖信息审核:李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