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已印发

   日期:2022-03-19     浏览:27    

《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已印发

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指导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加强课程与教学管理,我省制定了《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教育厅

      2021220

 

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有关要求,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深化义务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特研究制定《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管理指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一)实事求是。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和作风,正确处理好预期改革目标同现实可行性之间的关系,从实际出发,贴实情,真实践,求实效。

      (二)因地制宜。在同步实施、认真落实的前提下,立足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教育发展差异,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多元化开展管理改革工作。

      (三)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学校和教师大胆创新,积极探索,锐意钻研,开拓有效途径,促进课程与教学改革。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课程管理。

      1.落实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整体编制学校课程规划方案,提升学校课程领导力,加强学校课程建设,优化学校课程结构,增进学校课程效能。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规范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

      2.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并保证其有效实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总课时数,不得随意增减各门课程的规定课时,不得随意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尤其要确保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美术、体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的规定课时。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主题教育的融合实施。

      3.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牢固树立课程标准意识,遵循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准确把握课程标准的内容要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规范要求来协同开展各门课程的设计、实施、评价等相关工作,全面发挥课程标准的统领作用。

      4.注重课程衔接与整合。按照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整体设置要求,强化各学段、相关学科课程纵向有效衔接和横向协调配合。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初中一年级注重做好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的过渡及“小初衔接”。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强化综合课程的实施,注重培养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5.加强五育并举课程建设。推进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思政课教师大练兵主题活动,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课程作用。丰富体育美育课程内涵,创新体育美育活动项目,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通过强化基础目标、整体融合推进、打造精品特色,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美育发展新局面。建设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劳动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

      6.开发统筹利用课程资源。有机统筹整合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创设课程实施优良条件与环境。充分发挥校内各类教学设施的作用;广泛利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爱国主义、研学实践、劳动实践等教育基地以及校外各种丰富的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积极参与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用好数字课程资源,遵守数字化课程资源进校园审核监管规定。

      7.严格规范课程教材使用。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明确规定的课程必须使用由教育部统一编写的教材,其它课程必须使用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内的教材。学校未开设的地方课程一律不得征订相关科目的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8.严格规范教辅材料选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辅材料选用的要求选择教辅材料,所用教辅材料应控制内容容量以避免增加学生负担。严禁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违背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禁不按规定代购以及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等违规行为。

      (二)改进教学管理。

      9.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理念。树立育人为本的教育价值观,把促进每位学生的健康发展和终身幸福作为教育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打好共同基础,促进每位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又要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差异、特长和发展潜能,使每位学生的个性得到自由充分发展。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坚持教学相长,鼓励多元对话、倾听学生表达,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和求知欲。

      10.注重加强课堂教学设计。内化设计先行理念,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设计质量。注重个体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精研备课与常态备课相结合、规范教案与创新教案相结合,着力增强教学设计的整体性、系统化、有效性。倡导核心素养导向的教学设计、大单元教学设计、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教学设计等新型课堂教学设计。重视强化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思维。

      11.着力优化课堂教学过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把握教学容量和难度要求,循序渐进,严禁超标教学。注重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等课堂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主题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构建课堂学习共同体,促进学生形成积极的课堂参与学习体验。

      12.融合运用课堂教学手段。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创新利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本着按需有益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使用的学习类APP纳入统一管理,凡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课堂上使用。

      13.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定期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切实加强课程实施日常监督,探索建立基于过程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有效落实中小学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水平,注重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实现教有所成、学有所获,促进师生共同发展。

      14.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结合各校发展实际情况,科学研制教学常规、学校年度及学期教学计划、教学实践活动规范等规章制度与工作方案,形成校本教学管理规程汇编,并在校务公示栏、学校信息宣传平台、区域教育门户网站等媒介上向本校教师和家长公开,促使学校教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优化作业管理。

      15.严明家庭作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学校家庭作业管理制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家庭作业数量和时间的统筹管理,整体调控安排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作业数量和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

      16.优化家庭作业内容形式。切实改进、创新作业内容和形式,减少机械重复练习,精心选择与学生基础相适应的、重在迁移运用的内容,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将书面作业与阅读类、听说类等作业相结合,强化实践性作业和探究式作业,灵活采用个人作业、小组作业、集体作业等多种形式。鼓励探索弹性作业、分层作业和跨学科作业,鼓励通过“作业超市”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可自主选择的个性化作业。

      17.完善家庭作业评查反馈。探索建立符合学科特性的作业检查制度,确保教师能够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及时做好反馈。鼓励教师创新作业检查的形式,灵活交替采用个人自查、小组互查、教师检查等,提高作业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作业评改、反馈的育人功能。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为学有余力学生拓展学习空间。教师不得直接或变相要求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四)加强评价管理。

      18.强化评价育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评价理念,注重综合考查学生发展情况。既要关注学业水平,又要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要关注共同基础,又要关注兴趣特长、身心发展和学业负担状况,特别要注重学生学习过程和效益。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等功能,强化评价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重要导向作用。

      19.健全综合评价体系。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评价标准,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改进评价方式和方法,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加强表现性和发展性评价,探索增值性评价,改变单纯强调结果和忽视进步程度的倾向。完善评价结果的运用,推动中小学提高课程与教学质量。

      20.严格规范考试管理。从严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不得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分班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分班考试。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

      (五)创新教研管理。

      21.健全校本研修制度。立足学校实际,整体规划年度、学期校本研修主题,制定集体备课、听课、说课、评课制度,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的作用,将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内容的专题式研讨与随机性、临时性、个体化的日常式交流研讨相结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开展常态化研修。

      22.创新校本教研方式。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提升校本教研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创造力。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形成在育人方向和课程目标引领下的备、教、学、评、研一体化的教学格局。

      23.深化校本教研作用。充分发挥校本教研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课程与教学素养为重点,建设教师学习共同体,促进教研、科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引导树立教学即研究、教师即研究者的理念,深化教师对学生、学科和自我的理解与认同,全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推动教师专业成长。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课程与教学管理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学校完善课程与教学管理规程、形成课程与教学管理特色,落实学校课程实施主体责任。将课程与教学管理工作纳入督导评估,学校课程规划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作为对学校开展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为学校落实本指南、做好课程与教学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要把课程与教学管理专题内容纳入教师培训计划,系统讲授教育学、教育管理学和学习科学等相关知识,深入研究解决教育行政管理者、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健全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把课程与教学管理改革中的重要课题作为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及时总结推广课程与教学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创新范例,积极参与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课程与教学管理示范基地创建、精品课程培育等工作,充分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课程与教学管理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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