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副校长从“有名”到“有实”!西安市“四统一”机制助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

   日期:2024-10-15     浏览:0    

让法治副校长从“有名”到“有实”!西安市“四统一”机制助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

 

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之际,西安市各级学校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积极开展秋季“法律进学校”法治宣传活动,累计举行了2300余场次。全市1768名法治副校长深入“法治课堂”,为学生们送上了丰厚的法律知识“大礼包”,助力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升。

 

每年的开学季、民法典宣传月及宪法宣传周,法治副校长组织的法律宣传活动已成为西安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活动主题丰富、形式多样,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常态化机制。

 

 四部门联合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制度化

 

为了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履行,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西安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通过规范管理和职责明确,推动法治副校长成为建设“法治校园”的中坚力量。

 

 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与管理进一步细化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考核机制更加完善,明确了他们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校园法治建设中的职责。文件详细列出了法治副校长在开展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校园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法治教育:法治副校长每年必须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法治教育课程,确保学生定期接受法治知识培训。

 校园治理:法治副校长需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家校联系活动,每年至少1次,以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确保法律知识从校园延展至家庭。

 教育矫治:针对部分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法治副校长还需负责教育矫治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创新储备制度,确保法治副校长队伍充足

 

为确保每所学校都能配备合适的法治副校长,西安市创新建立了法治副校长储备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司法、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共同构建了法治副校长及其预备人员库,人员储备量达法治副校长需求总量的120%。这个动态管理平台确保了副校长队伍的及时更新与高效调配,避免因人员短缺影响法治副校长的履职工作。

 

 量化考核机制,强化法治副校长履职评价

 

《实施细则》还明确了法治副校长的量化考核制度。每年,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履行职责的7个主要方面。除了法治副校长的个人自评外,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也将参与民主评议,为副校长的履职情况打分。最终的考核等级将由区县或开发区的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通过这一细化的考评体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由过去的“软指标”转变为实质性的“硬措施”,确保履职效果可量化、可追踪。

 

 “四统一”机制,打造法治副校长履职“西安样板”

 

《实施细则》通过“统一职责、统一选聘、统一管理、统一考评”的“四统一”机制,推动了法治副校长的实质化履职,使其不再仅仅是一个名义上的角色,而是深度参与学校法治建设的核心力量。

 

这一机制不仅提升了法治副校长的管理规范化,也成为西安市在青少年法治教育领域的标杆举措,为全国各地推广法治副校长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西安市正通过这些创新举措,逐步构建起一个法治教育与校园治理紧密结合的法治校园,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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