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客户端南京1月7日电(记者陈席元)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选科工作的通知》,明确严禁高一选科分班,不得根据选科人数的多寡限制学生选科组合。
2019年4月出台的江苏新高考改革方案采用“3+1+2”模式。“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1门,“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2门,因此共有12种选科组合。
江苏要求,选科方案要“一校一案”,普通高中要充分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受办学硬件与师资条件制约的四星级高中至少要提供10种选科组合,三星级高中至少提供6种。
江苏明确,不得根据选科人数多寡对选科组合予以限制,严禁误导、强制、代替学生选科或其他变相操作。若个别学校确实不能满足少数学生选科需要,可由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就近安排到其他学校学习,开展走班教学。
江苏首次明确了选科时间,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即当年6月底前选科分班,允许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重新选择选考科目。对调整选科的学生,学校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开展针对性补偿教学与学习辅导。
江苏还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选课出现严重偏差的学校将被追究问责。本学期结束前,江苏将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开展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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