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来自教育机构的初中语文老师,因此,根据我的专业,尽量以多角度来分析今年的中考作文。
一句话总结:改革方向虽好,但有矫枉过正之嫌。
下面是详细分析:
首先跟大家达成几个共识:
1、考试分数的意义:根据学生学习程度的掌握,确立中考成绩分层,确定重点高中招收标准。
2、语文作文考试的意义:考查学生的写作及表达能力。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本次中考作文的原题:
这个题目是来自于一篇文言文《邻人烹鸡》,我们也看一下文章的原文:
邻之人有鸡夜鸣,恶其不祥,烹之。越数日,一鸡旦而不鸣,又烹之。已而谓予曰:“吾家之鸡或夜鸣,或旦而不鸣,其不祥奈何?”
予告之曰:“夫鸡鸣能不祥于人欤?其自为不祥而已。或夜鸣,鸣之非其时也;旦而不鸣,不鸣非其时也,则自为不祥而取烹也,人何与焉?若夫时然后鸣,则人将赖汝以时夜也,孰从而烹之乎?”
又思曰:“人之言默,何以异此?未可言而言,与可言而不言,皆足取祸也。故书之以为言默戒。”
接下来是译文:
邻人有一只鸡在夜里打鸣,厌恶它不吉祥,便把它烹吃了。过了几天,另一只鸡天亮了却不打鸣,便又把它烹吃了。过后(他)对我说:“我家的鸡有的夜里打鸣,有的早晨却不打鸣,对这种不吉祥怎么办?”我告诉他说:“鸡打鸣能对人不吉祥吗?只不过它们自作不吉祥罢了。有的夜里打鸣,鸣得不是时候;早晨不打鸣,不打鸣也不是时候,那是它们自己不吉祥而导致被烹吃的,同人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它们按时打鸣,那么人将依靠它们报晓,谁还会烹吃它们呢?”我又想到:人的发言与沉默和这件事有什么不同呢?不应发言而发言,同应当发言而不发言,都足以招来灾祸啊。所以写下来作为发言和沉默的告诫。
细心的朋友们发现了,考题有意删除了对后文的评价,并且添加了“路人”角色。
接下来是我的详细分析:
本次出题优点:
1、跟高考作文接轨,通过材料作文考察学生的思维和分析能力,能否从不同角度选取分析并进行写作。
2、尽量杜绝“套作”现象,避免一些平时不会写作的学生通过背诵好作文在考试中予以套作拿到超过自己写作水平的分数,对一些平时自己练习写作且写作能力更优秀的考生不公平。
本次出题槽点:
1、首先说一下最大的槽点,材料在删减和修改后导致立意不明。
我们不妨对比一下今年的高考作文:
中国共产党走过百年历程。在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的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
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已经深深融入我们的血脉和灵魂。我们过的节日如“五四”
“七一”“八一”“十一”,我们唱的歌曲如《义勇军进行曲》《没有共产党就没有
新中国》,我们读的作品如《为人民服务》《沁园春●雪》《荷花淀》《红岩》,我
们景仰的革命烈士如李大钊、夏明翰、方志敏、杨靖宇,我们学习的榜样如雷锋、
焦裕禄、钱学森、黄大年,等等,都给予我们精神的滋养和激励。我们心中有阳
光,我们脚下有力量。我们的未来将融汇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我们处
在一个大有可为的时代.....
请结合材料,以“可为与有为”为主题,写一篇文章。
这篇作文出题的立意非常明确,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自己的阅读能力及写作能力随意发挥创作,可以认为是上佳的出题,而本次江西中考的材料,由于题目的重点不明确,如出现“鸡尾羽略长,颇似野鸡”“笑而不语”等词,容易出现以下解读:
①抓了野生保护动物,骗路人说自己买的;
②看到别人抓野生保护动物该不该举报,是不是应该笑而不语;
③结合时代(新冠),不要随意吃野生动物;
④根据鸡的角度写一篇文章: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
因此本次的题目立意模糊不清,而改卷标准究竟如何还不得而知,也许会出现大量偏题作文,然而题目本身意义不明确,如何确定何为“偏题”?
2、考试分层不清晰
江西中考历年作文均以记叙文为主,因此本次大部分成绩较好的考生为了求稳,担心立意不明,选择了“题目一:扩写”,而扩写导致的结果是:无法在立意和构思上新颖,部分作文优秀的考生无法突出水平,导致分层不均,得分均保持中上水平但难以拔尖。
若选择“题目二”,则容易出现优秀的考生因思维不同导致“翻车”,或者一些优秀的考生得到满分作文,但“题目二”几乎无法区分中下水平写作,因为根据本次考生的反馈,大部分人无法正确解读题目二的立意。
最后的总结:
说了这么多,并非是抨击本次的改革,改革的确是好事,向高考靠拢逐渐杜绝套作现象的确是进步的一种体现,但只顾改革追求标新立异,导致失去了作文考试原本的评分标准,甚至给人以“恶意刁难考生”的感觉,不得不说是一种矫枉过正。希望本省可以坚定语文的改革方向,但改革方向中是否应该多予以监督和妥善安排,本次的作文题目是否真的通过了出题组的审核?无论中考还是高考都是对学生家长意义重大的考试,希望还是谨慎为主。
改革虽好,矫枉过正则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