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2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网友投稿    浏览:134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 号),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15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做好2020年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高职分类招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1.明确疫情防控责任。目前我省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境外疫情输入面临严峻形势。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考点分散,大部分考生需异地赴考,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面临复杂严峻的特殊形势。各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主考院校”)肩负着特殊时期的特殊使命,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高校招生工作要求,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切实织密织牢考试期间校园疫情防护网,做好考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保证职业技能测试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主考院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担起主管责任,在当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将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纳入当地疫情联防联控重点,主动协调卫生健康、公安、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为主考院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主考院校要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制定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考点考场、命题场所、制卷场所、评卷场所的防疫措施落到实处。考试之前,要全面排查、精准掌握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来自重点地区或境外返回、体温有异常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要进行重点筛查,要求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严格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所有考生进入校园(考场)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对考试场所和设施设备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制定考试期间突发疫情防控预案,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主考院校要将承担职业技能测试任务的合作院校疫情防控和考试安排纳入统一管理,并指导督促合作院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主考院校制定的职业技能测试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报我厅备案后实施。

二、强化考试全程管理

3.严格考试防范措施。高职分类招考职业技能测试将于5月20日至25日举行。职业技能测试命题、制卷、试卷保管、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工作由主考院校按照我省有关考务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各主考院校要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配备足量的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和金属探测仪等设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对进入测评场所的考生和测评工作人员逐一进行身份识别和违禁物品检查,严禁将手机等设备带入测评场所。考试期间全方位、无死角的实时视频监控并录像,全程记录考生测试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类别“随机确定考生考试次序”“随机确定评委”等工作机制,实行考试全过程封闭管理。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制订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模拟演练,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研判预警,对潜在的风险做到及早发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4.规范考试人员管理。主考院校要配足配齐工作人员,评委和考务人员原则上从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熟悉业务的在编教师或干部中遴选,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试卷保管、登分统分核分等关键岗位上绝不允许交由学生或其他非在编人员负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测试的工作人员均须回避。现场测评人员须实行入闱封闭集中管理,入闱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严禁外出、会客等与测试无关的事务,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与测试有关的内容。全面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加强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并实行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5.严密做好命题评卷。命题和制卷场所须按照省级统一考试命题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命题人员应在本专业领域学术造诣较高且有一定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在编的高级职称老师,命题人员的名单必须绝对保密。试题根据我省《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试行)》(闽教学〔2020〕1号)进行命制,要确保命题质量和可操作性,科学合理控制试卷的难度和区分度。评卷工作须安排在校内集中进行,评卷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期间全程录像,工作人员一律佩证上岗,不得将手提包、背包等物品以及手机等具有拍照、摄像、存储和传输功能的设备带入评卷场所,不得将考生作答情况外传。评卷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并具有一定的评卷工作经验,在“试评”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双评制”,双评差值超出阈限范围的须提交评卷组集体研究、判定。合理控制评卷工作进度,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评卷工作过程安全、宽严合适、结果准确。

6.强化成绩数据管理。各主考院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考试数据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考生名单领取、登分、统分等环节和考生成绩的管理。登分和统分环节须多轮操作、相互验证,对成绩数据进行全面复核,各主考院校对考生成绩数据的准确性、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出现查分、遗留问题由测试点负责解释,同时在规定时间严格按要求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数据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主考高校要提供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查询平台和复查服务,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测试点提出书面申请成绩复查,只查分,不查卷(含考试过程等)。

7.精心做好服务保障。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学校要坚持以考生为中心,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科学规范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考生集中住宿、交通疏导管控、饮食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提升职业技能测试服务水平。

三、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8.指导考生志愿填报。志愿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每个批次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填报志愿。其中6月10日8:00至11日18:00填报本科常规志愿,6月13日8:00至18:00填报本科征求志愿;6月17日8:00至18日18:00填报专科常规志愿,6月21日8:00至18:00填报专科征求志愿。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制订本校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并于5月15日前将盖有学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5份报我厅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至邮箱(jytxsc@126.com),经我厅核定后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对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地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盗用、非法操控。高中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9.严格执行录取规定。高职分类招考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本年度秋季招生计划总盘中再统筹安排。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高校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2020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10.严肃招生工作纪律。高职分类招考属国家教育考试,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组织领导

11.提高思想认识。高职分类招考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今年首次实施的高职分类招考工作,关系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当局和平稳落地,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职分类招考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切实加强对高职分类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确保高职分类招考考试和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12.强化责任担当。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有设置职业技能测试考点的所属高校和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所属中职学校排查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的健康状况。各主考院校是本考点职业技能测试工作组织管理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考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各项工作,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考试办法和实施细则,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和职业技能测试业务培训和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落实考试安全保密责任,提高考试安全保障能力。

13.加强招考宣传。主考院校和中职学校要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解读职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考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发布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和防护等注意事项等,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提醒工作。各高校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确保考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附件:2020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院校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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